2019/04/01 力士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公告

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

 

公司代號:4923 公司名稱:力士科技

 

一、公告序號:1

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三、主旨:

力士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公告

四、依據:

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8年3月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8年6月20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8年4月22日至108年6月20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399號(京樺國際宴會廳3樓)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七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民國一○七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民國一○七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行為指南」案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承認事項:

(1)民國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2.8000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2.8000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0.0000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0股,每股發放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其他: 無

    3.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股票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公開承銷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4.選舉事項:●無○有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 ●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 ○其他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8年4月21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 02-23268818

 (三)辦理過戶方式:

因最後過戶日108年4月2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4月19日下午4點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4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8年4月12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22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 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10號9樓之1)

受理處所: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10號9樓之1)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八、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電話:02-23268818)。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26881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89769223,並副知證基會。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九、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