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
職稱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任 日 期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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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張晋誠 |
男 51~60歲 |
110.04.07 |
中原大學會計系學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 斐成企業(股)公司董事 |
眾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力銘科技(股)公司董事 弘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金皇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京運開發有限公司董事 泓慶開發有限公司董事 穎崴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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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鍾明道 |
男 51~60歲 |
110.04.07 |
崑山工專電子工程科 政大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政治大學資管系博士 力士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斐成企業(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日本松木精密陶瓷株式會社社長 |
本公司總經理 秉家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宜素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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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林才熙 |
男 51~60歲 |
110.04.07 |
臺灣大學電機工程系學士 臺灣大學商學碩士 誠宇管理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 |
中加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 日立通(股)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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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廖裕輝 |
男 71~80歲 |
110.04.07 |
輔仁大學體育系學士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
華國大飯店(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摩天開發(股)公司董事長 福運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伸豐達(股)公司董事長 國鼎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福炁(股)公司董事 宇泰豐科技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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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涂高維 |
男 41~50歲 |
110.04.07 |
中原大學電子工程系學士 中正理工學院電子工程碩士 尼克森微電子(股)公司研發部副總經理 無錫華潤芯功率半導體設計有限公司首席設計師和研發副總經理 拓緯實業(股)公司研發總監 |
本公司技術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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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秉家投資有限公司 |
- |
110.04.0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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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鍾秉家 |
男 31~40歲 |
文藻外語學院西班牙語言科副學士 英國布魯內爾大學品牌與行銷管理碩士 力士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特助 |
本公司副總經理 馨鼎企業(股)公司董事 明家投資(股)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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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 董事 |
趙培宏 |
男 51~60歲 |
110.04.07 |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 美國休士頓大學法學碩士 |
法學法律事務所律師及所長 華友聯開發(股)公司董事 味丹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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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 董事 |
霍玲玲 |
女 51~60歲 |
110.04.07 |
中原大學會計系學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及企業諮詢部門領組 法商施耐德電機(股)公司會計經理致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力士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
信群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金石企管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微創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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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 董事 |
孫德至 |
男 41~50歲 |
110.04.07 |
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
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創拓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安馳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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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組成之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情形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董事會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
(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
(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 董事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情形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張晋誠 |
畢業於中原大會計系,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本公司董事長暨眾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 |
鍾明道 |
畢業於政治大學資管系博士,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本公司總經理。 |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0 |
林才熙 |
畢業於台灣大學商學碩士,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中加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0 |
廖裕輝 |
畢業於政治大學商學院經營管理組碩士,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華國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 |
涂高維 |
畢業於中正理工學院電子工程碩士,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本公司技術長。 |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0 |
秉家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鍾秉家 |
畢業於英國布魯內爾大學品牌與行銷管理碩士,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0 |
趙培宏 |
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及休士頓大學法學碩士,具有五年以上法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法學法律事務所律師。 |
(1)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9)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12) 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 |
霍玲玲 |
畢業於中原大會計系,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信群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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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德至 |
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學碩士及美國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具有五年以上法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1 |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
本公司112年度董事會(含臨時會)開會5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董事長 | 張晋誠 | 5 | 0 | 100.00 | |
董事 | 鍾明道 | 5 | 0 | 100.00 | |
董事 | 廖裕輝 | 4 | 1 | 80.00 | |
董事 | 林才熙 | 5 | 0 | 100.00 | |
董事 | 涂高維 | 5 | 0 | 100.00 | |
董事 |
秉家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鍾秉家 |
5 | 0 | 100.00 | |
獨立董事 | 趙培宏 | 5 | 0 | 100.00 | |
獨立董事 | 孫德至 | 5 | 0 | 100.00 | |
獨立董事 | 霍玲玲 | 5 | 0 | 100.00 |